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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市环境秩序 规范夜市经营管理

发布日期:2023-12-06 17:36 来源:开州区融媒体中心

为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工作的环境质量,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城市管理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4日晚上,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摊贩发放《夜市商贩规范经营告知书》,并要求在规定区域有序经营,严禁在广场、主干道以及宽度5米以内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三有、三限、三控”的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铺设地胶、配备自用分类垃圾桶和污水收集桶。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禁止毁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禁止私接电源、乱丢垃圾、乱排(倒)污水废水等。

不少夜市摊点靠近居民小区,经常营业至凌晨,声音较大,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在完成前期宣传后,区城市管理局通过集中整治,引导摊贩按照规定地点、时间规范经营,不占道经营、扰民。对不遵守有关规定的摊贩,依法取缔。

记者 张鑫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