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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水利局开展宪法暨水行政法规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12-08 09:57

12月7日,开州区水利局会同南门镇政府开展宪法暨水行政法规宣传活动,并在南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法治约谈会。南门镇分管副镇长主持会议,南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区水利局执法支队、唐宋律师事务所、南门派出所、有关镇属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参加。

“现在,国家加大了水生态保护力度,特别是《长江保护法》实施,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相关处罚标准相应提高,水行政执法管理更加严格……”区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结合新修订的《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其中重点条文进行了详细宣传与深入解读,特别是明确将非法采砂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2万元至20万元调整为20万元以上并处没收采砂作业机具等。

唐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结合相关诉讼案例,就非法采砂入刑适用法律情形、定罪量刑标准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按照《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南门镇政府负责人要求参会人员认清形势,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守法的公民,不要以身试法;要加大对新修订的《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干部带头学,涉事企业和群众要深刻学习领会;要迅速行动起来,镇组建河道非法采砂联合工作组,不定时巡查,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全力守护清江河、岳溪河、浦里河生态环境。

会上,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水行政法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