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和小区(楼院) 及公共场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3 15:49 来源:开州区融媒体中心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等级的通知》(开州肺炎指发〔2020〕21号)精神,现就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和小区(楼院)及公共场所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随着我区复工复产复业范围逐步扩大,经济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外来人员包括国(境)外返开来开人员日益增多,疫情防控输入性风险压力增大。各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继续做好“十类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对湖北省返开、国(境)外返开、市内疫情重点地区返开、市外除湖北省其他省市地区返开人员开展深排细查,实时精准底数,并严格实施分类管控措施。分类管控要求见《区新冠肺炎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第四期)规定。需补充的是:对湖北省新返开来开人员,不仅要集中隔离14天,还要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境)外返开人员,一律核酸检测,并实行国(境)外疫情重点地区返开人员集中隔离14天或其他国(境)外地区返开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为切实提高当前外来返开来开人员排查与管控工作的同步性,确保排、控无缝对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等要加强与复工复产行业主管部门、镇乡街道的衔接沟通,及时梳理比对实地排查、上级反馈等情况信息,切实做到排查管控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关于小区(楼院)管理工作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等级的通知》(开州肺炎指发〔2020〕21号),除一类防控乡镇的小区(楼院)和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院(单元)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及“出入证”制度外,对其他小区(楼院)管理进行优化和调整。

1.小区(楼院)继续实行一个出入口进出。

2.小区(楼院)居民进出必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小区(楼院)以外人员(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除外)进入小区(楼院)从事装修、家政、快递等服务活动或探亲活动,严格落实信息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从事装修、家政、快递等服务人员还应戴好手套、出示健康证明并得到业主许可后方可进入。

4.严禁小区(楼院)内一切聚集性行为。

三、关于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工作

有序放开公园、广场等休闲公共场所(一类防控乡镇除外),进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禁在公园、广场内聚集和开展跳广场舞、儿童游乐等聚集性活动。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