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
证明服务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为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健康申报证明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管理
(一)服务对象。所有在开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二)服务内容。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外出务工需要的申报人在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测量体温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出具市卫生健康委印制的《重庆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证明)。
(三)办理流程。申报人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并如实填报证明,经村(社区)审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
各镇乡街道村(社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出具相关证明,不得另行设置门槛,出具证明必须标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全区各镇乡街道和各地用工单位对持此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收集汇总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定服务机构、统筹调配医务人员;区交通局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各镇乡街道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到现场有序候检,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二)宣传动员。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组织人员力量将健康申报证明服务事宜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三)健康申报证明从2020年2月19日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