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关于调整部分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11 12:10 来源:开州广播电视台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产复工的关系,结合开州实际,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调整部分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控区外车辆进入。禁止非开州籍车辆经高速公路、国省县道、乡村道路驶入开州辖区,防疫车辆、应急保障物资车辆、生产生活物资车辆、特种车辆除外;从区外返开的开州籍车辆及人员经严格卫生检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

确系在开州工作、生活的非开州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企业或乡镇(街道)出具的有关证明,经现场核实并严格卫生检疫、信息登记后准予进入;湖北籍车辆及人员不允许进入。

二、从严管控区内车辆流动。禁止物理阻断区内国省县道、乡村道路,设置防疫联合检查站;解除货运车辆、农用车辆的临时交通管控,除驾驶员1人外,不得搭载其他人员;禁止区内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实行严格的通行证管理制度。

已在区内的车辆无有效通行证上高速公路行驶的,非开州籍车辆及人员禁止下道,开州籍车辆及人员视为新进入开州。

三、从严管控新入开车辆及人员。新进入开州的车辆按指定要求停放,驾乘人员必须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单位、企业或乡镇(街道)落实专人监管。

四、保障必要应急运力。开通开州区中心客运站至万州高铁北站、万州火车站和万州五桥机场的应急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的封闭运输;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外出务工人员需求,统筹调度辖区至区中心客运站的临时应急运力。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1日零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