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1 21:52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鉴于我市和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上级指示和专家建议,为加强对传染源的筛查和管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尽快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从即日起对全区所有物业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确保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楼宇)

(一)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自2020年1月31日晚10时起,开州区所有封闭式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小区住户及车辆原则上禁止放行进入。确属住户需求须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住户到物业公司做好登记备案,经检测体温正常后由住户带领进入小区,有外卖等服务的由业主自行到小区入口处拿取。小区内住户及车辆,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出入口。非封闭式物业区域或镇乡街道散住人员,例如:商住楼、商务楼宇、老旧住宅等,应由属地政府结合实际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和人员进出管理,有条件的也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办公类物业区域的人员,要佩戴工作牌(证)等身份证明并在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进入;对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要进行一检(检查是否佩戴口罩)、二测(测量体温是否正常)、三登记(登记进入人员的联系方式、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商场、卖场等商业物业区域,根据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减少人员聚集。严禁小区内进行聚众娱乐活动、经营性餐饮,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小区内组织举办宴会、酒席及家庭集体宴会聚餐等活动。

(三)搞好病毒消杀。加强对小区内重点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轿厢、垃圾箱桶等容器的病毒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小区内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并实行定时清运、集中处置。同时,所有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范,必须戴口罩上岗。

(四)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协助社区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主动为在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水平;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辟清谣言,稳定人心。结合所管物业小区的特殊情况,如有需要管控的其他情形,需报经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同意后实施。

二、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楼宇)

社区(物业)自治组织、楼栋自治组织、业主(或使用人)实行自治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乡(街道)参照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楼宇)实施管理,务必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控。

三、加强属地管控

各镇乡(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村(社区)加大管控力度,做好隐患排查和源头控制。自2020年1月31日晚10时起,对各村(社区)做好封闭式管理,对非本村(社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原则上禁止放行进入。确属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须进入的外来人员,村社要做好登记备案,经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通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乡(街道)所属村(社区)居委会及所辖物业管理单位务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服从安排、不认真履职尽责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