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请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市外来渝(返渝)人员的严格监测管理。对从重点地区来渝人员一律劝返,对从市外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社区、单位搞好服务管理;对体温测试异常的由属地政府按规定处理。
二、大力推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和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持续滚动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
政务服务倡议网上办理业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政务服务
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优质高效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网上服务办理工作,倡导群众登录“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或移动端App等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要主动告知办理入口、操作指南、咨询电话,方便群众问得到人、办得了事。网上办事服务指南必须做到信息准确、内容规范、要素齐全,达到一次性告知要求。
二、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
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有效利用电话、网络等在线预约方式,合理统筹企业和群众办事。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邮寄等方式,确保网上办事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网上可办事项的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意识。
三、加大网上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力度
畅通政府网站、公开信箱、服务热线等政民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的超时办理、超时回复等突出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严格落实预防措施,筑牢防疫防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30日
主城区公共交通运行调整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疫情防控“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传播,自2020年1月31日起,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市租赁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主城区轨道交通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7:30至20:30。延长行车间隔。轨道1、2、3、6、10号线和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20分钟;轨道4、5和6号线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30分钟。
二、调整主城区公共汽车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7:30至20:30,暂停所有公交夜班线路。降低发班密度。行车间隔调整为30—60分钟,市民出行可通过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车来了等应用程序,提前查询公交车辆到站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整合削减线路。在保障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医院等基本公共交通出行前提下,合并主干道部分走向重复的路线,削减部分次支道路的公交线路。
三、调整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
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力削减50%。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留好乘客信息,信息留存时间不少于14天,以备特殊情况下调取信息。
四、调整全市租赁汽车运行
暂停全市9座以上租赁汽车运行。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
2020年1月30日
(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