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重庆市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为最大程度地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我区传播扩散风险,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区进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防严控严管期(以下简称“管控期”),辖区内各类公众场所务必加强卫生防疫和应急管理。现将管控期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举办婚嫁、祝寿、乔迁、满月、团年等各类筵席,婚嫁日期已定在管控期内的延期择日举行;白事活动须报所在村(居)备案,严格控制人数,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接婚庆、祝寿、乔迁、满月、团年等各类筵席宴会。
三、停止举办广场舞、坝坝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取消春节期间各类喜庆、庆祝、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活动;茶馆、麻将馆、影院、网吧、KTV、游艺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培训学校暂停经营活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游泳池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及场所暂停对社会开放。
四、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已经组团的即刻取消,已在旅途的及时调整线路避开疫情地区并合理规划返程路线,做好疏导劝解工作,保护游客健康卫生安全;刘伯承同志故居及纪念馆、举子园等所有景点景区暂停对社会开放。
五、暂停活禽市场交易、宰杀、加工,所有活禽交易场所全部休市;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除食品、药品、医疗用品、车辆加油等日常生活和医疗必需的营业场所及门市网点可照常营业外,其余门市和商业网点均暂停对外营业(电商平台除外)。
七、药房及各医疗机构应有序供应口罩、测温仪、防护服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不得变相涨价、哄抬物价,不得有价格欺诈、强行搭售等行为。医疗物资优先保证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请广大市民按需购买,不要哄抢或囤积。
八、所有车站、码头、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超市、副食店、便利店等门市和商业网点,医院、卫生院、个体诊所、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分别落实人员,切实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测量、疫病筛查、疫情报告等相关工作。
九、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辖区返乡的人员,应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自觉遵守隔离相关规定,居家医学观察14天,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旦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立即戴好口罩就近就医,并如实报告密切接触人员情况。
十、所有在开州的人员应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少串门、出门戴口罩、回家就洗手,不侥幸、不畏惧、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属地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排查、隔离、筛检、救治、报告等工作。
十一、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及所有返回开州的车辆应到指定地点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十二、所有废弃口罩必须投放到指定容器,不得随意乱扔。
十三、以上事项,请全体市民相互转告、互相监督,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四、为加强监督、确保落实,特公开信息传递电话:区教委52231791,区公安局52124018,区交通局52222176,区商务委52218511,区文化旅游委52225366,区卫生健康委52255989,区应急管理局52638555,区市场监管局52222340;区长公开电话:52012345。
十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施行,管控期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